课程描述INTRODUCTION
日程安排SCHEDULE
课程大纲Syllabus
新《公司法》培训
课程背景
2023年12月29日,新《公司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新公司法共266个条文,新增和修改了228个条文,其中实质性修改112个条文。本文立足中小企业的视角,就新《公司法》中16项影响较大的修订内容进行解读并提出法律合规建议,以期引起公司、股东、董监高对法律规则变化的重视,明确自身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利用好半年的过渡期,更好地应对新规,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课程收益
了解《公司法》的重要意义及修改之处,重点掌握《公司法》核心内容,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找到最适合的内容;
根据案例分析了解新《公司法》的特点,规避掉可能会发生纠纷的情况;
明晰企业内部及企业对外的各项权利及义务,保护作为各方主体的利益;
课程特点
以*的《公司法》为依据,摒弃老旧的思维,避免适用即将废止的法律。
分类,拆分讲解,每部分再进行分类明确,让每个企业都找到自己需要的内容。
清晰,每部分以案例为辅助,更容易理解以及分析是否符合新《公司法》立法精神。
课程对象:
企业经营者 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
教学方法:
讲授+案例+答疑
课程纲要
问题一 《公司法》修改背景
问题二 新《公司法》对企业的十六大影响
影响一:法定代表人履职中有过错的,个人需要承担责任
影响二:公司可以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影响三:新增横向人格否认规则
影响四: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开会和表决可以采取线上方式
影响五:公司变更事项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影响六:新增公司的公示义务,如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等事项
影响七:新增规定有限公司股东注册资本的最长五年认缴期限
影响八:新增股权、债权的出资方式
影响九:赋予董事向股东催缴认缴出资的权利及义务
影响十:股东拒不缴纳出资的,将丧失股东权利
影响十一:新增董监高对股东抽逃出资的连带责任
影响十二:在公司不申请破产的前提下,加速到期股东的出资期限
影响十三:删除股东对外转让股权需经过其他股东同意的条件
影响十四: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需对受让人未按期出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影响十五:新增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权
影响十六:“影子”董事、高管的责任明确
问题三 企业的应对策略
1、了解新规内容,加强学习。
2、修改公司章程,回应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3、加强风险防范意识
4、寻求专业法律支持
问题四 法律合规建议
1、重新审视对外投资策略
2、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3、搭建最有利且行之有效的公司股权架构
4、推进企业综合合规体系建设
新《公司法》培训
转载:http://www.nlypx.com/gkk_detail/3211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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