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描述INTRODUCTION
日程安排SCHEDULE
课程大纲Syllabus
保险法学习培训
【培训大纲】
第一讲、保险总则部分
一、 保险立法目的
二、保险调整对象
1、保险的分类
2、保险的效力
3、保险的原则
1)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 诚实信用原则
3) 境内投保原则
4) 保险专营原则
5) 保险分业经营原则
4、保险业的监督管理机关及其派出机构
第二讲、保险合同
一、 一般规定
1、保险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2、保险合同及其主体
二、人身保险合同
1、人身保险分类
2、投保人的保险利益
3、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限制性规定。
4、投保未按照约定期限期支付费的法费的法律后果。
5、保险合同效力恢复以及解除。
6、受益人的指定
7、被险人死亡保险金归属
8、保险代签字问题。
9、投保人缴费后没有承保, 保险公司出现事故是否承担责任
10、如何理解“如实告知”?举证责任及承担的法律责任
11、 民法典对投保单格式条款的规定
12、保险合同与记载内容不一致的法律规定
13、被保险人未获得赔偿再向保险人起诉的法律规定(人身保险合财险不同)
三、财产保险合同
1、财产保险合同险利效力的规定。
2、标的转让对保险合同的影响
3、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不得解除。
4、某人被保险人维护保险安全义务的规定。
5、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增加 ,有通知的义务。
6、降低保险费的情形。
7、投保人行驶解除权保险合同处理的规定。
8、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的确定。
9、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保险合同的效力
10、保险代位求偿权
11、责任保险
第三讲、保险公司
一、保险公司成立条件
二、保险公司限制性规定
三、保险公司破产和解散
四、 保险经营的规则
五、保险公司人员在从事保险业务中不能的行为
六、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
1、保险代理人的含义
2、保险代理人及保险经纪人的任职资格
3、保险代理人及保险经纪人的从业规范
4、保险代理人及保险经纪人违规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四讲、保险监管管理
一、 保险监管机构
二、 保险监管机构的职责
三、 保险监管的现状
四、 保险业存在的问题
五、 保险现在监管的严厉程度
第五讲、法律责任
一、违反保险法律法规承担的责任
1、行政处罚
2、民事赔偿
3、刑事责任
二、保险公司违法经营承担法律责任
三、保险代理人和经纪违反法律法规承担责任
保险法学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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