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通知》规定,特定行业的参保职工若符合一定条件,可以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向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报备审核,享受技能提升补贴。补贴的标准为:初级1000元,中级1500元,高级2000元。
关于青海人力资源管理师补贴的领取条件,职工必须是在职企业员工;需要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以上;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为了更方便快捷地让企业职工享受到技能补贴,我省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无需本人申领,人社厅将通过“金保平台”、系统内业务协同及信息化手段,直接将技能补贴发放到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障卡中,实现参保职工“零跑次”。
若想要报考人力资源管理师,首先需要满足报考条件。具体条件包括: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并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结业证书;以及其他学历相关条件。满足条件后,可以向有资质的培训机构报名,由各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报名条件。审核通过后,交纳考试费用,领取准考证,参加全省统一考试。
玉树市委办公室和玉树市人民办公室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玉树市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该通知是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培训工作,提高培训效率和质量,加强培训费管理,节约培训费开支。该办法适用于使用财政资金在市内(外)举办的三个月以内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等。
(一)对于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授课费用最高不超过3000元;
(二)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授课费用上限为1500元;
(三-)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授课费用最高不超过800元;
(四)中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授课费用上限为500元。其他人员的讲课费用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第四章 培训组织与管理:
第十一条:培训实行市级和乡(镇)分级管理和组织。
第十二条:党政机关开展的培训应当在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内,选择党校、行业培训机构、培训基地等,并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可。
第十三条:培训工作人员数量应控制在参训人数的5%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人。
第十四条:严禁以培训名义进行公款旅游、会餐或宴请,禁止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禁止使用培训费用购置固定资产和无关费用,严禁在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和会议费。培训住宿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培训用餐不得提供高档菜肴和烟酒;7日内的培训不得组织调研、考察和参观。
第十五条:各单位应利用网络、视频等手段,推行干部选学、在职自学等方式,降低培训成本,提高培训效率。
第六章 报销结算:
第十六条:报销培训费用需提供培训通知、签到表、讲课费签收单、培训机构出具的明细单据等凭证。党政机关财务部门应严格审核培训费用,对未履行审批程序的培训以及超范围、超标准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十七条:除讲课费和小额零星开支外,培训费用应通过银行转账或公务卡结算,不得现金支取。
第十八条:培训费用由举办单位承担,在各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或专项经费中列支。
第六章 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党政机关应将培训项目、内容、人数、经费等情况以适当方式公开。
交通工具与差旅规定
一、交通工具类型
飞机、其他非出租小汽车的交通工具。
二、人员级别与座位选择
对于省级及相应职务的人员,可乘坐软席(包括软座和软卧)、高铁/动车商务座以及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厅局级及相应职务的人员,则可乘坐软席(包括软座)、高铁/动车一等座以及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其余人员,则需乘坐硬席(包括硬座和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以及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三、报销规定
凭有效凭据进行报销。
对于省级及相应职务的出差人员,如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时,可乘坐与自身相同等级的交通工具。
如未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超出的部分需由个人自行承担。
四、交通选择建议
当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供选择时,出差人员应在确保公务安全的前提下,优先选择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五、额外费用报销规定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和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但不得报销出差人员使用机场贵宾休息室或“百事特”的费用。
六、交通意外保险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每人次可购买一份交通意外保险。若所在单位已统一购买,则无需再次购买。
七、住宿费用规定
住宿费是指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的费用。出差期间的住宿费需在目的地限额标准内开支。省外出差的住宿费标准需按照财政部公布的标准执行,而省内出差则有具体的限额标准。
八、住宿选择与报销
省级及相应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厅局级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出差人员需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限额标准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超出的部分需个人自理,不得向接待单位转嫁住宿费。
九、伙食补助与报销
伙食补助费是给予因公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用。具体补助标准需按照财政部公布或单位内部规定执行。出差人员需自行用餐,如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需交纳相应的伙食费。
十、市内交通费用
市内交通费是因公出差期间在市内的交通费用。具体标准按照出差自然天数计算,并有包干使用的规定。如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交纳相关费用。
十一、报销管理
第二十三条:城市间交通费应按照乘坐的交通工具等级及相关票据进行报销,包括订票费、签转或退票费以及交通意外保险凭据。住宿费在标准限额内凭发票及公务卡刷卡凭条报销。伙食补助费按到达目的地规定的标准报销。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若单位提供交通工具则不得再报销市内交通费。
第二十四条:出差人员完成差旅活动后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需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船票、住、公务卡刷卡凭条等凭证。住宿费、机票等应按公务卡方式结算。
第二十五条:省级单位财务部门应严格审核差旅费开支,未经批准及超范围、超标准的费用不予报销。驻昆省级单位工作人员在昆明市五区执行公务的,不报销差旅费。当天往返的,按规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若无合法住,不得报销相关费用。
第七章 监督问责:
第二十六条:省级单位应加强对差旅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单位差旅审批制度、预算及规模负责。相关领导及财务人员需审核把关,确保票据真实合规。对违规出差、开支及报销人员严肃处理。一级预算单位要强化对所属单位的监督检查,重大问题需报告省财政厅。
第二十七条:省财政厅和省审计厅应对省级单位差旅费进行监督检查,包括制度健全性、审批手续、开支范围和标准、报销规定等。
第二十八条:出差人员不得提出额外要求,不得接受违规接待、宴请、游览等,不得接受礼品等。
第二十九条: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包括无审批制度、虚报冒领、扩大开支范围、不按规定报销、转嫁差旅费等行为。由省财政厅等部门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视情况通报。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浪费的,按相关条例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若举办单位安排食宿,则会议期间的费用由举办单位承担,城市间交通费及往返会议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
第三十一条: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也需参照此办法执行。
第三十二条:省级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省财政厅解释,自5月1日起施行。原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浙江省的数字信息呈现如下:490,340,以及100。紧接着,我们看到宁波市的数据,分别是800,450,330和100。转向安徽省,数据为800,460,310和100。再来看福建省及其厦门市的数据,分别为800,480和330。继续前行至江西省,数据为800,470,320和100。
随后我们来到山东省及其青岛市,数据显示为800,490,340。紧接着是河南省、湖北省和湖南省的数据,依次为:800,480,330;800,480,320;以及800,450,330。最后是广东省的数字信息为800、其他数值待补充。
以下是一系列关于不同地区的数字信息:
深圳:数字组合为 800、500、350 和 100。
广西:数字组合为 800、470、330 和 100。
海南:数字组合为 800、500、350 和 100。
重庆:数字组合为 800、480、330 和 100。
宁夏
留有一些空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宁夏,一个充满神秘色彩的地区。这里有着令人难以忘怀的数字:800,这是一个令人震撼的数字,象征着宁夏的广阔和深远。接着是470和330,这些数字似乎在讲述着这片土地的独特魅力和故事。最后的100则似乎在告诉我们这片土地上某种细节或是特色的具体之处。期待着更多人去了解这个神秘的宁夏。
接下来是新朋好友般的新疆。这里也有一串独特的数字:同样的800展现了新疆的宏伟和宽广;紧随其后的数字是480和340,这些数字展现了新疆在不同方面的独特魅力。而最后的数字则是数字增加的至大至广的西北边陲新疆的独特之处。无论是宁夏还是新疆,它们都拥有独特的魅力和故事等待我们去探索。它们都是中国这片土地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都承载着自己的故事和梦想。而结尾的标点符号,仿佛在呼唤着我们共同去发现这些美丽的故事和景观。
转载:http://www.nlypx.com/zixun_detail/2235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