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在广州工作的杨岳(化名)接到了一通来自兰州大学广东教学中心的电话通知,要求其前往甘肃兰州的兰州大学本部上课。杨岳曾报名参加了在广州举办的兰州大学MPA广东班,但在复试时,考生们被要求签订协议预缴一笔名为“异地办学服务支持费用”的2.1万元。尽管学校方面表示并未授权收取这笔费用,但广东教学中心坚持称这是为了覆盖异地办学的额外成本。
此事引发了广泛的关注与讨论。教育部曾多次强调,公办普通高校不得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招生,并且未经审批机关同意,高等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异地分校或办学点。尽管兰州大学广东教学中心表示其在广州办学已有多年历史,并在相关文件中有“异地办学”的表述,但对于其是否获得主管部门审批、是否具备招生和教学资格等问题,学校和教学中心均未正面回应。
考生王阳(化名)等人在收到复试通知后,发现除学费外还需额外缴纳一笔费用。这笔费用既未在招生简章中提及,也未在官方网站上进行说明。更令考生们困惑的是,这笔费用的缴纳只能打到个人账户或现金交付给广东教学中心的工作人员。王阳表示怀疑这笔费用可能是由实际运营广东教学中心的广州中兰大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违规收取的。
对于这笔费用,学校与广东教学中心的回应存在矛盾。考生们和招生办联系询问费用的合法性及是否经过相关审批,得到的答复是学校不承认任何学费以外的费用。管理学院的工作人员却表示,因为广东办学涉及到老师前往广州上课,会产生额外的教学成本。考生需要承担这笔费用以支持异地办学,并强调毕业证上会有兰州大学的盖章。
王阳还表示,他对整个考试过程及缴费过程感到困惑和不放心。他提到在复试中的一些不规范现象,以及对广东教学中心的工作提出的质疑。他对比了兰州大学本部的招生情况,发现广东教学中心的录取门槛似乎较低。
广州中兰大教育发展有限公司的官方网站显示,兰州大学广东教学中心受到部门的青睐,多个部门都组织员工报考该中心的MPA和法学硕士班。关于那笔2.1万元的“异地办学服务支持费”,该公司董事兼总监理陈女士表示,这是根据办学成本、本部老师的接待费用以及参考广州本地高校的MPA学费标准综合考虑确定的。她强调这是一项合理的收费标准,并在考生面试前已经告知并签署了协议。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副主任兼广东教学中心主任李柏则表示,他们在广州招的学生是为了方便考生节省时间而在本地学习。他承认本部老师来广州上课会产生成本,但这笔费用主要是保障学生在广州这边的学习。至于发票问题以及为何要将这笔钱打入私人账户,李柏表示可能是工作人员的误解或为了方便边远地区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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