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所列职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设有16个内部机构,每个科室都承担着不同的职责。
一、综合管理类科室
1. 办公室:主管局机关的行政管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等事项,并负责人事管理、计划规划等综合性工作。
2.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党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与信访类科室
1. 政策法规信访科: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研究、文件起草、新闻宣传等工作,并承担信访工作的处理和群众来信来访的受理。
三、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类科室
1. 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制定机关行政审批和公共管理服务事项的办理制度,并受理相关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
四、就业与职业能力建设类科室
1. 就业促进科:负责拟定就业规划、政策,以及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和专项就业资金的使用等。
五、保险类科室
1. 养老保险科:负责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规划和发展,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政策实施。
六、公务员与军队转业干部管理类科室
1. 公务员管理科:负责公务员的职位分类、日常登记、考核等工作。
2. 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政策实施和选调、培训等工作。
七、劳动关系与工资福利类科室
1. 劳动关系科:负责劳动关系政策实施和劳动合同的签订等工作。
2. 工资福利科: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退休工作。
八、专业技术人员与事业单位管理类科室
1.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和职称改革等工作。
2.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负责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和岗位设置等工作。
九、其他相关科室
1. 职业能力建设科、工伤医疗保险科、劳动监察与基金监督科、调解仲裁管理科等,各自负责相关领域的政策和事务管理工作。
十、粮食行业相关机构
自贡市粮食局设有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调控仓储科等,各自承担着粮食行业的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如办公室负责行政管理、信息机要、安全保密等工作;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服务等;调控仓储科则负责粮食宏观调控和应急管理等工作。
以上各个科室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自贡市粮食局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共同为市民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顺利发展。根据上述职能,市发展和粮食产业局设有以下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产业发展科
该科室主要负责制定全市粮食流通产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和措施。他们指导全市粮食流通活动,并负责粮食收储、加工设施以及物流体系和市场体系的建设规划。他们还负责推荐和管理*及省投资粮食流通基础设施项目,提出市级投资项目的建设布局,并参与有关项目的建设管理。该科室还负责推动粮食行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协调全市粮食流通市场建设以及为农服务工作。
二、计划财务科
计划财务科主要负责贯彻执行会计法规、粮食财务制度和政策。他们负责财务计划、预算、决算及财务分析,定期编制财务会计报表。他们还负责管理国家、省、市有关粮食政策性补贴资金和专项资金,协调管理粮食风险基金及收购资金。该科室还负责粮食基本建设及重大经营项目资金筹措,以及市本级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的管理。
三、组织人事科
组织人事科主要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他们负责干部培训和思想作风建设,管理直属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他们还负责制定粮食系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行业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
四、自贡市粮食行政执法支队
自贡市粮食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负责拟订全市粮食流通管理政策措施草案和相关制度,监督检查粮食流通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他们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的立案、审查,并依法查处各类粮食流通违法行为。他们还负责对地方储备粮等政策性粮食计划、质量、技术规范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机关党委及其他内设机构
机关党委负责本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的工作,领导本机关和直属单位群团组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还设有办公室、政策法规信访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就业促进科、养老保险科、公务员管理科以及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等内设机构,分别负责不同的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细节和用词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修改。实施劳动关系政策管理
全面推进劳动关系相关政策的落实;牵头制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的执行规范,以及工资集体协商的规则,确保用人单位依法签署劳动合同,并监控劳动合同的执行情况。在工资分配方面,拟定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的宏观调控政策,对国有企业的工资总额及企业负责人的工资收入进行指导和监督。指导劳动标准的制定工作,积极推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的政策,以及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对于地方劳动定额标准,进行审核并发布。还负责市属单位工作人员的流动工作,以及企业经济性裁员的备案工作。通过建立三方协调机制,不断完善劳动关系的协调工作,制定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
工资福利综合管理
对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及退休、退职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具体包括:制定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工龄计算、离退休、退职等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资基金管理工作,以及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总额管理。还负责处理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奖励提升退休费待遇及退休后享受的特殊待遇工作,以及相关津贴和补贴的管理工作。还需对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资统计进行综合分析。
专业技术人员及团队管理
全面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包括职称改革、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管理、专业技术职称的社会化评审等。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推荐和审批工作,监督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人才规划方面,制定专业技术人才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并推行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培养制度。负责选拔、考核及管理服务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享受特殊津贴的人员。在引进国外智力方面,负责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包括编制引进计划和对外联络工作等。
事业单位人事改革与流动管理
指导和组织实施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考核、奖惩、流动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管理工作。在公开招聘方面,制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还负责市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调配工作,落实特殊人员的安置政策,并负责事业单位人员信息的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
职业能力建设与技能鉴定
负责制定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的激励政策等。指导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方面,贯彻实施相关制度,提出职业分类和职业技能国家标准的意见。还负责组织和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技术等级考核工作,并完善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
医疗与工伤保险管理
统筹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相关基金管理办法。在医疗保障服务方面,制定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的管理及结算办法。负责全市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指导、监督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和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
社会保险监督与劳动监察
负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监督制度制定和实施。依法监督基金的征缴、支付、管理运营情况。完善内控制度并进行评价。在劳动保障监察方面,拟订工作规划和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并督办重大案件。还负责劳动监察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调解仲裁与争议处理
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处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开展争议预防工作并依法组织协调处理跨地区的重大争议案件。负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情况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组织人事与党的工作管理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工作。还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出国(境)的管理工作以及机关党委的工作,领导直属单位的群团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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